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4月08日-2018年04月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通讯地址:西安市宝马会鹿歌路101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710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北广告喷画制作加工项目 |
西安市宝马会融豪工业城高陵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园第7座1号房 |
陕西艺盛广告有限公司 |
陕西艺盛广告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电脑喷绘、广告制作、广告创意策划、广告材料制作等为主的专业广告公司,公司拟购置高精度喷绘机、写真机等专业广告制作设备,于西安市宝马会融豪工业城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园第7座1号建立广告喷画制作加工项目,项目购置标准化厂房面积1762.63m2,其中办公用房面积500m2,生产用房面积600m2,半加工区550m2,其他用房面积112.63m2,购置生产设备39台,总投资962.65万元。 |
(1)废气:废气主要是喷绘写真有机废气。 根据源强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35kg/a,根据工程分析,运营过程中环评要求项目在喷绘、写真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按80%计),总风量为2000m3/h,挥发的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875mg/m3,<50mg/m3,满足陕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印刷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满足。 (2)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外设有污水排放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排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园区一体化无动力生物降解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写真机、过膜机、喷绘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为70~85dB(A),经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之后,经预测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产生量分别为2.25t/a、0.1t/a、0.505t/a,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西安市宝马会环境保护局 (029-86925336) |
